上海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沪卫疾妇〔2009〕72号附件
附件:上海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关于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加强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20445;?#26816;查工作。结合本市妇科病、乳腺病检查工作方案,制定本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一、目标1.通过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两癌”早诊率、早治率,农村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逐?#25945;?#39640;广大农村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20581;?.进一?#25945;?#32034;适合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本市为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妇科病、乳腺病检查方案,逐步形成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3.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20048;文?#24335;和协作机制,体现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38498;?#26222;惠性。二、主要内容(一) 对象本市农村户籍,年龄在35-59岁的农村妇女。(二) 选点根据项目选点原则等要求, 2009年乳腺癌检查选择崇明县、金山区、浦东新区、奉贤区、?#23665;?#21306;、嘉定区6个区县的1-2个乡镇为项目点,每区县完成2000人检查。2009年宫颈癌检查选择崇明县和?#23665;?#21306;2个区县的1-2个乡镇为项目点,每区县完成4000人检查。(三) 检查主要疾病和检查项目。1.主要疾病:乳腺癌、宫颈癌及生殖道感染。2.检查项目: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结果可疑者或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的视诊和触诊、乳腺彩超检查、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临床检查可疑者和高危人群进行乳腺彩超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四) 人员培训人员培训包括管理人员和从事检查技术工作的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检查专业技术及质控要求等。(五) 健康教育在社区采用多?#20013;?#24335;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宣传,发放“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卡?#20445;?#25351;导妇女填写“两癌检查知情同意书”。在开展“两癌”检查的同时,检查机构要开设“两癌”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能力。三、项目组织实施(一)组织管理与分工1、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妇联联合成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见附件1),负责全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等。成立“两癌”检查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见附件2),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2、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与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本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等有关工作。3、各级妇联组织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发放检查卡和健康教育资料,提高农村妇女健康知识知晓率。(二)技术执行机构1、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26800;?#39033;目区县“两癌”检查项目的质量控制、督导检查项目进展、人员培训、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实施“两癌”检查项目评估方案(请各项目区县登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下载)。3、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知情同意书和问卷调查表、资料收集和录入检查数据、执行评估方案、统计?#27835;?#21644;报告。4、指定项目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卫生部“两癌”技术方案提供“两癌”检查服务,出具初检报告并负责将初检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对经确诊为宫颈癌、乳腺癌的患者建立专案及随访制度。5、指定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6800;!?#20004;癌”检查项目可疑患者的确诊和治疗。可疑患者凭定点检查机构出具的“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卡”和相应的检查报告,到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务处办理进一步诊治?#20013;#?#19977;)信息收集和管理1、项目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将宫颈癌和乳腺癌数据按季度填报“两癌检查汇总表?#20445;?#35265;附件3)报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2771;?#24230;将汇总数据上报上海市卫生局“两癌”检查项目办公室,经项目办公?#30097;?#26680;后每半年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27169;?#24037;作流程1、宣传与发放检查卡社区妇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区域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组织发放“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卡?#20445;?#35265;附件4),签署“知情同意书”和填写问卷调查表(见附件5),组织检查对象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妇联负责)2、检查与结果反馈适龄妇女凭“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卡”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接受“两癌”检查。检查机构按照相关的资料登记要求进行登记,填写“两癌检查个案登记表”及相关诊断报告单(详见附件9),并于检查结束后二周内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检查对象,对可疑对象应当提出进一步检查建议。(卫生部门负责)四、质量控制1.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26800;!?#20004;癌”检查任务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2.项目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应按照卫生部、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配置阴道镜、彩超(中档及以上)、乳腺钼靶X线等检查设备。3.质控标?#25216;?#26041;法妇科检查质控?#21512;?#27602;隔离流程及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19979;?#36798;到100%以上。宫颈细胞学质控:阳性?#31185;?#25353;20%抽查,阴性?#31185;?#25353;5-10%抽查,抽取?#31185;?#20840;部由专家复核。乳腺彩超质控:观察超声医生的操作,专家抽取质控当日5%-10%的检查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结果符?#19979;?#36798;到90%。可疑病例追访:对检查中发现?#30446;?#30097;病例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9%。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上月1-5%的各类表册进行检查?#26696;?#26680;,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五、经费管理1、检查经费要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24号)执行,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由区县财政部门统一支付。2、?#26800;?#20892;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向区县级卫生部门报送检查人数和项目情况,经区县级卫生、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以集中支付方式按工作量直接拨付给区县妇幼保健机构。2009年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补助资金分配表详见附件6、附件7。3.中央财政给予本市“两癌”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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